葡京国际官网

图片
返回首页
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 > 池州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> 池州市第一中学 > 学生管理

池州一中住宿生管理规定

阅读次数:150 次 来源:池州市第一中学 发布时间:2025-09-26 15:32
【字体大小:

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、休息的重要场所,也是体现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重要窗口。为了加强对学生的住宿管理,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,促进学生品德健康发展,创建文明、整洁、舒心、安全、和谐的生活环境,确保住宿生有一个正常的生活秩序和良好的休息环境,根据国家有关的规定和要求,以安全、安静、卫生的管理标准为目标,结合本校实际,制定以下规定。
一、住宿生资格审查的规定
1. 学生在校住宿必须由班主任审核,报总务处、德育处备案,符合学校规定的住宿资格方可住校。
2. 凡在校住宿的学生,必须自觉遵守宿舍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。若有违反自愿接受学校的教育处理。
3. 学期中途退宿的,必须由本人书面申请,家长同意,班主任签署意见,报总务处、德育处备案后方可搬离宿舍。
二、住宿生请假的规定
1. 请假必须有班主任签字的正规假条,交宿管员登记备案。凡不请假,无故不住宿,按缺旷处理。
2. 学校放假期间不得在校住宿,特殊情况必须向班主任申请,并由班主任向总务处、德育处报备;节假日前一天下午不能按时返校住宿的,须向班主任电话请假告知。待来校后补交有家长或监护人签字的书面假条,否则按缺旷处理。
3. 住宿在校生病必须请假到正规医院就医,不得私自外出或留在寝室。
4. 住宿生因病就医后不能上课要卧床休息的,必须有班主任签字的假条,否则不予批准;但不得长时间在宿舍休息,班主任通知家长或监护人尽快将其接回休息。
5. 住宿生上课期间不得回寝室,特殊情况必须经班主任同意(书面说明或电话说明)并履行登记手续。
三、住宿生卫生的规定
1. 养成文明礼貌的习惯。倡导文明用语,严禁讲污言秽语。不在走廊、宿舍内大声喧哗,吹口哨,追逐打闹,嬉戏。
2. 自觉维护公共卫生,保持宿舍内外清洁,不得乱倒脏水、饭菜等。不得从窗子往外倒水和扔杂物。严禁乱扔垃圾和随地大小便。
3. 个人洗漱用品,被子,书籍、衣物等生活用具要摆放整齐。
4. 各寝室要制定卫生值日表,值日生要认真做好值日,做到地面干净、物品摆放整齐、衣物在指定位置晾晒。
5. 根据安排自觉参加住校生卫生大扫除。
四、住宿生作息的规定。
1.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,按时起床,按时就寝。非休息时间不得在宿舍逗留,上课期间不准中途回宿舍,因有特殊事出入宿舍者,必须持有班主任准许的假条。
2. 上好晚自习,严格遵守自习纪律,不缺席不迟到。下晚自习后迅速返回宿舍洗漱,熄灯铃前10分钟必须回宿舍。
3. 凡是生病不上晚自习者,必须有班主任批准的病假条,方可在寝室休息(最多一天)。
五、住宿生纪律安全的规定
1. 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、管理,不得与宿舍管理员顶嘴、争吵,更不得辱骂教职工。有合理诉求可向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员反映。
2. 按总务处安排的宿舍住宿,不得擅自调换宿舍。不准擅自带外来人员(非住校生或社会人员)进入宿舍,更不准留宿外来人员、非本室住校生。
3. 严禁随意乱窜宿舍。男生不进女生宿舍区,女生不进男生宿舍,违者严厉处理。
4. 严禁夜不归宿或晚上私自外出。严禁在宿舍追逐打闹、大声喧哗、打牌、下棋、抽烟、喝酒等。
5. 严禁带易燃(火柴、打火机、汽油等)、易爆(鞭炮、火药纸等)、有毒(烟类、过期药物、变质食物)、刀刃(菜刀、匕首、弹弓)等危险品和非法器械进宿舍。
6. 注意防火防盗。不得私自乱拉乱扯电线、使用电热器具,禁止在宿舍内点蜡烛、焚烧纸物。妥善保管好个人钱物,尽量不带贵重物品入校。不随意动用他人物品。
7. 就寝铃后,立即安静就寝,不得谈论说话、随意走动、听音乐等。
8. 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,不吃不卫生的食物和“三无”食品。不在床上打闹、蹦跳、嬉戏,严防意外事故发生。
六、住宿生公物管理的规定
1. 爱护公共设施,不损坏玻璃,门窗、劳动工具等设施。损坏公物按价赔偿。
2. 管理好自己周围的墙壁、床位,不乱涂乱画、乱扯乱挂;不私自钉钉子。
3. 不做损害他人利益的事。注意节约用水、节约用电。
七、寝室长职责的规定
各班主任要通过合理的方式确定本班各寝室的寝室长
1.根据宿舍人员情况,安排好每天值日生,每天检查当天值日生的值日情况。
2.管理本宿舍人员就寝,宿舍内不大声喧哗。如实向班主任和管理员报告考勤情况。
3.制止违规违纪等不安全行为,出现紧急情况及时报告管理人员并协助处理。
4.坚持向班主任汇报本班宿舍卫生、安全、纪律等情况。
5.按时参加寝室长会议。带领舍员争创文明宿舍,争做模范寝室长。
八、团结友爱,互相关心
室友应团结友爱,生活上互相关心、互相照顾;室友身体不适,应及时向宿管员报告并协助就医。
九、违反住宿管理制度处罚的规定
1. 自觉遵守学校学校住宿生管理制度,因违反相关制度给学校和他人造成损失,该住宿生承担一切后果。
2. 住宿生有下列不良行为,一经发现,取消其住宿资格。
(1)违反请假制度,旷课、夜不归宿;
(2)携带管制刀具和违禁物品;
(3)打架斗殴,辱骂他人;
(4)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;
(5)偷窃、故意毁坏财物;
(6)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,抽烟及酗酒者;
(7)观看、收听色情、淫秽的音像制品、读物等;
(8)点蜡烛、焚烧纸物等;
(9)多次扰乱正常住宿秩序,屡教不改;
(10)其他严重违犯违反学校住宿生管理制度的行为,影响学校声誉的不良行为。
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